昨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从今年8月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将由原执行的2857元,调整为3212元。这也就意味着从8月起,灵活就业人员每月交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将会提高。
据了解,本次调整的范围只有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缴费基数暂时不作调整。按照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按规定缴费基数的10%或6.8%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举个例子,如果某灵活就业人员按照6.8%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那么调整前该参保人员每月需要缴纳的医保费用为:2857×6.8%=194.276元。那么本次调整之后,该参保人员需要缴纳:3212×6.8%=218.416元。那么就是说本次调整后,单位按最低缴费标准最少需要为职工多缴纳:218.416-194.276=24.14元。
如果缴费确实困难,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缴费年限不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居民医疗保险的业务办理请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或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险网站www.syyb.gov.cn查询。
如果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存在欠缴情况,可以按照不同缴费基数进行一次性补缴。
一次性补缴基数,2010年8月31日前为2462元/月;
2010年9月1日~2012年7月31日为2857元/月;
2012年8月1日起为3212元/月。
调整后,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每月多缴多少钱?沈阳市医保局根据6.8%和10%两项缴费比例,帮大家算了笔细账。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yyb.gov.cn
沈阳市医疗保障中心咨询电话:
024-62161771(来源:时代商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