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金融》杂志报道,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表示,2011年前九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0.96个百分点。若按老口径计算(将投资性保险计入),退保金额将达1358亿元,同比增长达74%。
据了解,退保者中有些是因产品收益未达预期;有些是因经济欠佳无力续交保费;还有些则是当初碍于人情或跟风投保,当发现不适合自己,又要求退保。
不过,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究竟要不要退保可得想仔细。
首先,在购买保险的头几年里,保单要负担代理人佣金、保险公司管理开支等费用,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和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会产生一定的开支。如果退保,投保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其次,保单的现金价值只有在交费期满后才会最大限度的体现。若在保单生效不久就退保,现金价值会很少甚至没有。一般说,两全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险、万能险及分红险等,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开始有现金价值,交费时间越长,现金价值越高。至于长期寿险,由于前期被保险公司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后才有现金价值。而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或现金价值很低。因此,提前退保对投资者而言肯定不划算,务必考虑周全。
此外,对于确因经济状况欠佳,暂时无力支付保费而想退保的投保人,其实有三种办法救急:一是"中止保单"---投保人争取在两年内申请复效。但需提醒,保单效力中止期间,若投保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是"展期保险"---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费,投保人据此改变原保单的保险期限,原保单的保额和保险责任不变。原保单批改后,投保人不再交保费;三是"减额交清"---将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费,投保人可根据此数额改变原保单的保额,使保单继续有效。(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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