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富阳已有17.2万人参加职工医保,55.6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率先实现全覆盖。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反映对富阳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存在许多疑惑,为此,记者专门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社保中心主任金慧军作详细解读。
不同医保适用不同人群
“目前,富阳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是‘2+1’模式,‘2’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这两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1’是指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制度。”金慧军说,与养老保险制度一样,不同的医保适用不同的人群,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参保对象是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或自由职业者)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是本市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城乡老人和青少年等。
而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四类人员:一是本市农村五保对象及城镇“三无”人员;二是持有效《富阳市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富阳市特困职工家庭定期补助证》家庭中本市户籍的常住成员;三是持有效《富阳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本市户籍的常住成员;四是户籍在富阳市范围内,年人均收入虽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但因患各种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中的常住成员。但前提是,这四类人员必须参加富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缴费、待遇享受方式和标准均不同
首先,职工医保须连续缴费20年以上,报销待遇相对较高。
目前,富阳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50%确定,缴费比例为6%,职工个人每月只缴纳3元的重大疾病补助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现在暂时每月缴纳78.60元(月缴费基数1260元,缴费比例6%,待全省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和标准再作调整)。职工医保可以累计缴费年限,其医保缴费年限在20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可不再缴费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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