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市出台《吴江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全面并轨实施办法》,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险在管理机构、参保对象、保险期限、基金标准、筹资方法、管理使用六方面的统一,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体制。
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本市在籍居民(包括本市在校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本市各类高等院校中在读大学生、符合条件的新吴江居民和中途参保者等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保费筹资标准从去年的每人500元提高到600元,由个人和市镇(区)财政三方共同负担。全年最高补偿支付限额从去年的165000元增加到175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也有所增加,转外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家。(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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