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太原市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56092人,就业率88%。同时医疗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的优遇,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数为46832人,参保率92%。
根据太原市目前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被用人单位招用后或实现灵活就业后均可享受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还被列为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同时,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和参加劳动技能培训等,政府还给予优惠扶助,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另外还落实了扶持政策。对职介组织每介绍一名残疾人成功就业补贴300元;对培训机构组织残疾人职业培训每人补贴500元,残疾人创业培训每人补贴1500元;被用人单位招用后或实现灵活就业后均可享受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对残疾人技能鉴定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稳定了,医保也跟上了。医疗保险制度对特定诊疗项目扩大支付范围,将针对残疾人常见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另外,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要求企业依法为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残疾人需要的轮椅等家用医疗器械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对残疾人参保,实施上门服务,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未成年(包括大学生)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个人不缴费,享受和普通参保居民同样的医保待遇。(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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