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华商报报道了西安市未央区薛先生刚出生的孙子,在没来得及办理医保的情况下,患病所花的高额医疗费用无处报销。报道中提到,目前除西安、渭南、杨凌暂按参保后享受医保待遇外,各市均实施了新生儿在出生之后两至三个月之内补办居民医保手续,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西安人社局表示将在年内解决这一问题。而渭南、杨凌在看到报道后,也及时反馈解决措施。
渭南人社局医保科徐姓工作人员称,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将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有关文件经过省人社厅及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通过,将会尽快下发。
而杨凌示范区社保中心马姓工作人员表示,杨凌将执行新生儿出生两个月之内参保,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的政策。之前规定中需要新生儿取得户口的前提,将不做硬性规定,只要能证实新生儿符合当地参保身份,就必须要受理。具体执行细则经研究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尽快出台。(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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