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持续深入推进的关键一年。沈阳市全面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巩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常住农业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
今年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继续保持在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保持在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相关规划明确,今年沈阳市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4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90元。同时,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力度。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国家、省政策标准。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75%。
相关部门表示,要推进完善按病种(病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增强医保对医药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促进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沈阳市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实现城乡贫困群体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降低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提高到50%以上。沈阳市卫生部门表示,要加快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慈善的协同作用,逐步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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