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可以按程序申报医保定点医院,一旦申报成功,报销标准不能低于新农合。”3日,县人社局局长梁玉香、县卫生局副局长梁勋寅、县医保局局长周筠溪等在县精神病院会议室就将精神病纳入医保范围召开现场办公会。
目前全县有精神病患者1.5万余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约3千人。三医院院长尹合魁介绍,2010年11月,县新农合将精神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80%,例均住院费用控制在6600元以内。“但是这不能满足参保精神患者的就医需求。精神病病程长、病情顽固,需要长时间住院,为取得较好疗效,病人需要使用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加上患者就医需求的提高,导致住院成本更高。”
梁玉香表示,目前,精神病院还未纳入医保定点医院,必须先按程序申报才能享有医保政策。一旦申报成功,精神病医保报销标准有望与新农合持平,精神病医保报销费用可从以前的2150元增加到6600元,可极大缓解精神病患者的压力。另外,在精神病院纳入医保定点医院前,医保参保人员须按原标准执行。(来源:今日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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