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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籍能否在金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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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居住在金华的外地人能不能在金华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要符合一些条件。

  居住在金华的外地人能不能在金华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要符合一些条件。

  日前,一位名为“yaboyabo”的网友在金华新闻网《行风瞭望(在线)———胜平接待室》网络版发帖:“我老婆是外省户籍的,请问她能不能缴纳金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能缴纳的话要交多少,要带什么证件,到哪里办理?请胜平大哥帮我咨询一下医保处,并给予回复。”

  就网友提出的问题,市医疗社会保险处答复: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金华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年以上人员共同在市区生活的非市区户籍的配偶及子女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2012年4月份至6月30日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居住地管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婺城区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地址:婺城区政府办公楼北楼2231室,联系电话:82302960;金东区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地址: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联系电话:82176608;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所,地址:金华市文苑街19号,联系电话:82377376)。

  在缴费标准上,这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财政不予补助,由本人全额缴纳,设置两个缴费标准,选择缴费标准一:每人每年按620元缴纳,选择缴费标准二:每人每年按420元缴纳(不在校的未成年人按420元缴纳)。(来源:金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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