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1日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发展空间。
通知说,要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在明确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通知指出,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
通知还要求,拓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
此外,卫生部11日公布的《“十二五”期间卫生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卫生扶贫的目标、范围和任务等,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中国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指导意见提出,将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5年,贫困地区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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