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昨公布医改多项利好举措
事隔不足两月,佛山昨日再次召开医改工作会议,并公布《佛山市推动医改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征求各方意见。该方案提出了多项利好举措,例如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保服务;考虑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等。在多项医改举措的影响下,市民看病的药费成本将会逐渐降低。
看病报销:
引进商业保险提高报销比例
本次公布的方案中,医改创新举措第一条便是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探索单病种付费、服务单元付费等付费方式。
为此,佛山将组织开展对当地现行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情况评估,允许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政策宣传、咨询、医保服务管理等工作,提高经办能力和水平。今后,商业保险有望成为佛山居民基本医保的补充方式,而佛山计划实现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平价诊室:
在部分医院占比达10%
早在4年前,佛山就开展了平价医院建设,后来又建设平价产房,通过政府补贴,使部分困难人群看病比普通门诊便宜30%左右。接下来,佛山将全面开展“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建设。按省要求,各区都要建立1家平价医院,在现有医疗资源中拿出10%建立平价诊室;在镇一级卫生院、社区中心则提供平价药包。
根据方案,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拿出10%以上的资源开设平价诊室,指派骨干医生坐诊,对低收入群体和贫困患者提供平价服务,免收挂号费,主要使用基本医疗药品及常规检查,其他各项费用也实施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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