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危机既伤害了担保业的健康发展,也反映了担保行业发展中自身存在的问题,面对信用危机,担保行业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
一、切实化解风险,确保担保安全。一是要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主要是建立健全担保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有效防范与控制担保风险。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总额的15%。二是建立银保风险分担制。分担责任比例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商定,一般担保公司承担80%左右,银行承担20%左右。三是商业银行修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部分条款,将担保公司列为第二顺序抵押权人,在银行之后享有抵押权,这样既不损害银行利益,又能保护担保机构的权益。四是建议房管等抵押登记部门不局限于习惯做法,积极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或“未禁即入”的原则,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保护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担保公司开拓新业务品种登记备案等开绿灯,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注重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一是要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开展合作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担保机构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尽快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道德水准高的担保队伍。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担保机构工作效率。完善担保管理系统信息库,为担保公司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才资源管理、风险控制等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各类担保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开发担保新的业务品种,多探索信用保证担保,解决初创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可尝试仓储质押、存单质押、拆迁安置房票据质押、品牌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动产质押履约担保和集体房产抵押担保即诉讼保全担保等,积极创新担保方式,拓宽担保范围。进一步满足不同层次中小企业资金担保的需求。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