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指导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信用担保行业不同于一般的传统行业,是涉及面广、风险高的行业。能不能规范其发展,不仅影响担保机构本身,还会涉及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所以,政府必须加强指导和监管。一是加强对担保业的指导和服务。政府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担保业发展,特别是各级经贸部门作为担保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引导担保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担保机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担保机构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出台规范发展担保业的政策指导意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设立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规模、主要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地域布局、经营范围、风险控制、收费标准以及与银行合作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并进行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评估,防止担保公司注册成立以后不能有效地开展业务活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影响行业发展。三是规范担保财会制度。严格执行财政部新出台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要真实、完整地反映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规范担保财务制度。四是要建立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制度。对担保业绩、服务水平、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出年度信用等级,对运作得好、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操作不规范、信用等级差的进行督促整改,并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各种因素叠加,去年下半年不少企业资金链断裂倒闭,业主"跑路",担保公司放贷出去的钱收不回来,筹集来的资金无法偿还,发生歇业倒闭在所难免,一些担保公司老板为躲避债务远走他乡,将严重伤害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去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的金融风波,使一些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接连发生老板“跑路”、“跳楼”事件,民间借贷债务风险爆发,社会信用危机凸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成部分的担保业,其生存与发展受到严峻挑战。在担保业发展较快的温州,目前已有相当多的担保公司歇业。
我国的担保业是一个与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紧密联系的新兴行业。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帮助银行分担风险,担保业应运而生。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93年至2000年,担保行业在探索中前行,整体发展缓慢,担保公司数量少,股本结构主要为政府出资;2001年至2007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民营经济大潮席卷,担保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民营资本开始注入;2008年至2010年,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冲击生存异常艰难,政府加大对担保行业扶持力度,大量民营、境外资本涌入,担保公司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但同时出现大量“异化”现象;2011年以来,随着七部委《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各地融资性担保公司整顿工作普遍展开,担保行业步入规范运作、科学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