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先生:我是1975年参加工作,2008年退休的企业职工,退休前一直按规定缴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请问,退休后单位和个人是否还要继续缴费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听我单位说现每月还替我缴医疗保险费100多元,在哪能了解到相关政策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梅市府办【2011】71号文件规定:一、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职工医保费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再缴费,按市职工医保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再缴费,单位缴费部分可以通过一次性或按月延缴的方式缴纳至规定缴费年限。
三、国有、集体单位关闭、破产、解散、转制、撤销时,应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趸缴所缺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来源: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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