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癌症患者沈九荣单次住院费用47.8万元,医保政策范围报销32.3万元,享受补充保险后又报销了10.4万余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9%。对于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5万元的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陆俊说,2168万元只是全市当年医保资金累计结余的3%,并不影响医保资金的安全性。此外为了体现公平,大病补充医保确立了“保必须、防奢侈”的理念,把特需服务费、《药典》外药品、器官移植、新型昂贵的特殊检查等都排除在外。
而经过一个完整保险年度后,人保健康江苏分公司做到“保本微利”保费收入2037.2万元,项目结余率约为5%。
太仓模式有待实践检验
“太仓大病保险由太仓人社局提出大病保险的需求,并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招标。商业保险公司中标后,具体运作实行商业化,人社局则作为一个引导者和监管者。”江苏省保监局一位人士说,“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越高,其报销比例就越高,是累进分级制。”
参保个人单次住院自负(政策内自付+政策外自费)1万元以上或单次住院自负不满1万元而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按照53%~82%的分级累进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从1万元到50万元以上,共被分为1~2万元、2~3万元、3~4万元等13个费用段,补偿比例也从53%递增到82%。
不过,“太仓模式是否成熟还有待实践和评估。”太仓市人社局的人士说。据《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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