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14岁少女王月霞患肝癌已到晚期,当地政府得知其病情后拿了5000元交给王月霞父亲王某。在随后治疗中,王某解释称自己身体也不好,拒绝将5000元拿出给女儿治病,并称钱已经用于给自己看病和还之前欠下的债务。(8月29日《重庆商报》)
无可否认父亲接受了善款却拒绝给女儿付药费是违法的,更是违背人情伦理的,毕竟,14岁的少女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如果说肝癌让少女痛不欲生的话,父亲最后的背弃无疑将成为这个孩子永生的痛。
面对父亲的这种背弃,很多网友都出离了愤怒,道德的沉沦又让人徒增感叹。但如同胡适所言,用道德永远解决不到道德问题,要想这种父女相弃的悲剧不再发生,我们也必须寻求他法。我们回顾新闻会发现,这位父亲在治病之开始也是很积极的,每天看女儿,给他买东西,之所以“性情大变”恐怕还是在房贷和天价医药费的压迫之下,可以说,伦理的悲剧都是钱的悲剧。我们可以批判这位父亲的道德缺失,但是,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就是穷人天价医药费的问题。
这位父亲拒付医药费,让我想起了,廊坊的一个母亲溺死亲生孩子,却谎报孩子被人入室抢劫的故事。这位母亲之所以这么做,也是因为孩子有病会拖累家庭。同样都是孩子的悲剧,暴露出的问题也是一样的——缺乏医保庇护的孩子该如何面对大病的来袭?难道都是去一而再的求助媒体吗?但社会救助力量毕竟有限,唯一能指望的只能是政府为穷人建立医疗救助基金。
那么,该如何筹款呢?按照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一者是政府财政除了每年进行拨款投入外,还可以,以全国人口为基数,每人每年交纳少量的钱作为基金基本金。特别贫困地区由国家财政代为缴纳,专款专用用于医疗救助。二者,可以通过发行医疗救助基金彩票,用彩票筹集资金,充实医疗救助基金;三者,就是引入商业保险,比如由邓飞、张泉灵发起“中国乡村儿童大病医保”活动中,湖北省鹤峰县为全县6-16岁的22232名投保了社会保险的儿童,全部购买了一份最高赔付额度为20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试点地区的保费每人每年为75元。张泉灵举例,“孩子看病花286111元,社保封顶7万,余者都要自费,现在社保7万,商保20万,自费16111”,更为重要的是,不分病种,家属无需垫付,不指定医院,患者可异地治疗。
可以说,作为一个媒体人,天天看到求助媒体的老弱病残真的很痛心,一者,为世间有那么多悲剧而伤心,二者,为那么多人面对大病没有社会的兜底而伤心,如果说,生病是自然界的自然规律,无可避免的话,那么,政府部门对此的投入不够则是不应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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