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已建立起覆盖全体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和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并且多年来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相挂钩,形成连续参保的激励机制。深圳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全国最高。
截至今年6月,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120.94万人,在政策层面已经实现了全民医保。
深圳市综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9%,异地务工人员医保在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达76%。“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颇具特色的深圳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保障了居民“看得起病”。
深圳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医保。在2010年9月,深圳将少儿与大学生医疗保险全部纳入住院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与住院医保一致。
在确保全民“有保可参”的同时,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逐步提高。少儿和大学生被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范围,少儿和大学生补助标准也从每人每年75元提高到20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可以享受政府财政补助240元的医疗保险费,其中困难人员补助360元。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每人每月按照4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同时按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目前深圳市社会办的医院基本上都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定点医药机构共有1467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72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69家;医保定点医院有139家,其中公立医院91家,社会办医院48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城市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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