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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健康险是否能续保 缺乏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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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的人,在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之后,往往以附加险的形式投保健康险,专家提醒,购买附加健康险要留意续保条件,因为附加健康险是否能续保缺乏统一标准。

  “我们感觉该保险有点像"鸡肋"了,当初营销员在推销保险时,只说明条款如何优厚,压根儿就没提每年续签和核保的事。要早知道附加险也会"玩变脸",我根本就不会考虑购买主险了。”鲁先生很纳闷,保险本来就是分担风险的,岂能有出过一次险就不再续保的道理呢?

  附加险一年一签

  第二年须重新审核

  针对鲁太太的遭遇,笔者走访了多家寿险公司,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核保人员杨女士给出的解释是:鲁太太购买的主险为长期险,合同期限为终身,只是所选择的缴费方式为年缴,而其所购买的附加住院医疗险为短期健康险,合同期限为一年。虽然缴费的形式都是一年一缴,但是合同的履行期限却大不相同。医疗附加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这类险种需每年审核,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重新评估,风险过大就会拒保。杨女士指出,鲁太太投保的保险合同里面有条款作了提示,该条款是:“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限是一年,续保时本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续保;若接受续保,本公司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用。”

  另一家寿险公司的首席核保师周先生也表示认同,“为什么第二年不保?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附加险的保险期只有一年,第二年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当年的健康状况决定是否续保,如果健康状况不佳,保险公司一般有三种处理方式:1.加费;2.有条件承保(即与被保险人签订除外责任书);3.拒保。事实上,这个案例后来的处理就是属于有条件承保。”

  何时遭拒保

  缺乏统一评定标准

  让鲁先生不解的是,“妻子投保6年,前5年没有一次理赔,难道仅仅因为去年理赔过一次就风险过大了?”那么,保险公司所谓某一客户“风险过大”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

  保险专家告诉笔者,是否续保应该是跟理赔次数没有太大关系的,“我的一个客户,去年有5次小病理赔,今年也继续可以投保附加险,我估计保险公司决定的关键还是跟客户患病的严重程度或后续影响有关,像一般的感冒发烧应该是不影响续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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