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意外险关注援助服务
专家指出,相比于国内游,境外游万一发生意外,游客最需要的是国际援助力量。因此,在选择境外旅游险时,除了要选择境外救援网络比较密集的保险公司,还要适当了解该公司的保险条例和保障内容,最好能购买一份含24小时全球紧急救援责任在内的旅游意外险。
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高级专务冯嘉亮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境外旅游险在保障范围上基本上大同小异,而且很多公司都和国际SOS组织有合作协议,除了基本的境外医疗外,游客证件遗失、行程行李延误、飞机故障等情况都可以提供协助和赔偿。这些境外旅游意外险价格一般在200元左右,较一般价格为几十元的旅游意外险花费偏高,但相对于动辄上万元的旅游费用来说又显得可以接受。
援助服务的另一大优势在于可以提供医疗费用垫付。国内的意外医疗险基本上都是以事后理赔为主,即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后需要自己支付医疗或其他费用,待到结束治疗后再去保险公司理赔。但在境外旅游中发生事故,极有可能发生由于被保险人现金不够导致治疗不及时从而引发后患的情况,尤其在医疗费用极其高昂的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地,对被保险人的影响可能更大。
两类投保细节需关注
一般而言,旅游险的投保也是“按需选购”。旅游险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出境的天数、保障范围额度以及旅行目的地国家消费标准三大因素制定。因此,购买的险种,只要能够满足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即可,并非越高越好。此外,未成年人的保额不宜过高,并且医疗费用理赔是遵循补偿原则的。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死亡累计保额上限为5万元,其中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地为10万元。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旅游险投保,不必重复投保,保额累计以不超过10万元为宜。这次赴美旅游团中有未成年人身故获得几家保险公司给付的,很大程度上是保险公司出于通融理赔的考虑。
医疗费用类的理赔遵循补偿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在几家公司投保了旅游意外险,其中的意外医疗部分是不可以重复理赔的。如太平洋寿险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12条“医疗费用收据”表明,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包括本保险)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业内人士指出,一般客户申请医疗理赔金时都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病历记录和医疗费用收据,如果理赔金未达到实际支出上限时,保险公司会盖印戳并在医疗费用收据上注明已给付金额,客户如果有多份保险,可以去其他公司获得余下的理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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