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燕绥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与其他社保基金不同的是,医保基金应该当年收支平衡,不应该有过多结余,也不能用于投资。这样,在社保基金中,只有养老保险基金具有投资保值问题,医保基金是短期风险,几乎不受经济波动的影响。
然而,与医院存在过度消费风险相对应的,则是医保机构为避免医保基金被滥用,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非常严格。正是这种医保机构的“惜保”,所以,目前各地城乡医保基金的结余额过高。
据顾昕介绍,城镇居民医保自2007年下半年才开始试点,在基金结余控制上偏向保守,到2008年年底,其当年结余率为39.9%。到2008年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当年结余率为30%,累计结余额高达3303.6亿元。依照2008年的支出水平,哪怕暂缓全国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这笔基金累计结余额也可以支付19.6个月。
在顾昕看来,公立医疗保险基金的钱,取之于民,应用之于民。大量医保基金沉淀下来,是严重的低效率。
同时,医保基金结余过多,也可能引发挪用医保基金行为。万欣解释,这种行为被定性为挪用公款罪,根据不同的金额也会有不同量刑标准。
至于医保机构如何“花钱”,顾昕认为这是未来医保改革面临的一项全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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