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年轻的中国籍机舱服务助理,一次运送机舱食品后心脏病发死去,他的父母因此获得14万元的最高工伤赔偿。尽管死者的雇主和保险公司上诉,但被高庭驳回。
死者是来自中国山东的王增明(21岁),自2007年7月开始受雇于新翔集团(SATS,前称新加坡机场航站服务公司)为机舱服务助理,运送机舱食物和饮料到飞机舱。
2009年4月18日,他和同事李国川在运送食品进入三架飞机后,于晚上7时45分歇息期间突然呕吐起来,接着不支倒下。他被送到医院后,证实死亡。
人力部劳工助理总监接受李国川和法医的证词,去年10月裁定死者的父母王吉金(46岁)和马守冬(48岁)能根据工伤赔偿法(WorkInjuryCompensationAct)获得14万元(约73万8200人民币)的赔偿。这是劳工因死亡所能获得的赔偿顶限。王吉金夫妇由尚卡尔(ShankerKumar)律师代表。
不过,死者的雇主和两家保险公司安联(Allianz)保险(新加坡)和新加坡宇航与普通保险私人有限公司(SingaporeAviationandGeneralInsuranceCompany)向高庭提出上诉。这起上诉日前被高庭法官赖秀珠驳回。
赖秀珠法官在9日发表的判词中说:“死者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没有任何的赔偿金额,更别说这笔赔偿,能慰藉死者父母丧儿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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