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面向低收入人群所提供的人身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有助于低收入群体摆脱“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恶性循环。资料显示,目前世界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利用小额人身保险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
国际劳工组织和慕尼黑再保险基金会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小额保险的覆盖面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大。2007年全球拥有小额保险的低收入劳动者仅有7800万人,2009年升至1.35亿人,如今已经飙升至近5亿人,增长了将近6.5倍。其中,印度和中国这两个巨头占据了亚洲大约80%的小额保险市场份额。
追溯我国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脉络,要从2008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开始说起。此方案将小额保险的首批试点区域定为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9个省区。2009年4月,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又增加了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10个省区作为试点区域。2012年7月,保监会通过《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将小额保险销售地域扩大到全国范围,服务人群由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的农村户籍居民扩大到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收入群体、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试点启动四年来,我国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不断扩大,增长速度超出预期。据统计,2011年我国小额人身保险承保人数是2008年承保人数(238.3万人)的8倍,小额人身保险在我国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覆盖人数占全国农村人口的比例也大幅提升。
事实上,在试点启动前期,保监会曾对中西部8省区432个行政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中西部农民没有购买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合适的产品”。通过四年的试点,中国人寿的小额保险以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条款简洁、投保方便、理赔快速等特点,破解了低收入人群缺乏适销对路保险产品的难题,为保险“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正如四川省旺苍县大地村一村民所说:“以前我也听说过保险,但没有想到我们也能买得起保险。大人几盒烟、小孩几块糖的价钱,我们就可以买到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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