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福州市2012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17元。
据介绍,日前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相关通知。福州市2012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标准提高到117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每人每月78元,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人每月39元。
据了解,今后福州市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补贴标准都将按照省级统筹范围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当年月最低养老保险缴费额的30%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标准按照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标准的50%执行。据了解,福州市的补贴标准高于全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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