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足额投保。对于汽车保额的确定,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实际价值多少就保多少,一旦出险造成全车损毁可以得到足额赔付,消除后顾之忧。但有的人为省些保费,不足额投保。比如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有的人坚持只保10万元保额。如此做法可能省了点保费,但万一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毁,肯定得不到足额赔付,因为当初只保了全车一半价值的财产。
二、超额投保。与不足额投保相反,有的人手中明明是一辆低档车,市场新购买价低于8万元,却偏偏要超额投保,非把保额定在18万元,错误地认为多花点钱就可以在车辆出事时“高额索赔”。实际上这是一厢情愿,保险条款规定,在给出险车辆定损时必须严格按照汽车出险时的实际损失确定。车价只有8万元,最高赔付也只能8万元,不能违背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三、重复投保。有的人误以为汽车保险如同人寿保险一样多保几份能多得到赔款,这种观点不对。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财产,保险金额准确科学,入保财产的价值多少就是多少,没有随意增减的余地。一辆轿车价值40万元,在一家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了40万元的保险金额,那么这辆车即使出现全部损失,最高赔付也不能超过40万元。一张保险单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能够满足入保车辆的损失补偿;即使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同时多投保一份保险也没有实际意义。
四、险种没保全。汽车保险中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强制三责险和商业性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这三类主险外,还有划痕险、车上责任险、车辆停驶险、不计免赔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各自承担的责任范围,相互不可替代。所以在选择险种时应该考虑周全,既不能图省钱少保,以防一旦日后出事带来隐忧;也不能不加分析,随意取舍。
五、不按时续保。汽车保险保险期限普遍为一年。在入保的一年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到入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发生保险事故等于花钱保平安,第二年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时能享受安全无事故的投保优待。有的人却由此放松了警惕,认为既然“入保没出事,又何必急着续保呢”,因而保险到期后迟迟不续保。由于不按期续保,在脱保这一段时间内若发生事故,尽管过去一直入保,依照保险条款规定仍然不能赔偿。
六、不研究条款。有的人投保时只管交钱,不仔细看保险条款,对应履行的义务、享受的权益、索赔须知等一无所知。应该注意这种情况,不然会在出险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