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正式出台。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沈阳市10万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将按季度享受政府给予的社保补贴,政策享受期限暂定为3年,而因故曾中断养老保险缴费的“4050”人员也将享受补贴政策。
“4050”和“4555”实现并轨
据介绍,今年确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2007年年底前,本人申报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其中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已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的人员。而离岗人员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原经认定符合“4555”(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2006年9月底前,可重新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费档次选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这部分人员也将和“4050”人员一样从2006年1月1日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200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补贴差额部分予以补齐。社保补贴将按季度发放
沈阳市就业服务局副局长孙捷就此次出台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新政解释说,沈阳市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4050”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保,市财政对其实际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即补贴养老保险统筹部分,而个人账户部分由申请人承担。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去年月社会平均工资1151.25元来计算,统筹部分为10%,这样每月给“4050”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就是115.1元。
孙捷副局长还介绍说:“对于医疗保险的补贴,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住院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或按《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缴费比例参保、续保。市财政按社平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住院统筹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医保补贴将按照社平工资的5.6%来补贴,还是以去年1151.25元的月社平工资计算,享受的医保补贴就是64.45元。但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补贴,都将按季度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末前,将社保补贴划入申请人的银行卡内。”曾中断缴费也可享受补贴
今年沈阳市还首次明确了符合社保补贴条件人员中,因故中断缴费或确实缴费困难的人员,将按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享受社保补贴,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补缴后其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存储额分别合并计算。相关部门不得因“4050”人员曾中断缴费而影响其享受政策。
另外,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4050”人员,还可申请享受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单项补贴。已享受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能同时享受“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而对已享受“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将其纳入就业再就业人员统计之中,并及时收回《再就业优惠证》统一销毁。特别提示:
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于每季度末20日前,持本人《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向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站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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