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不能有病,没啥不能没朋友。在不愿“拥有”的疾病不期而至时,除了家人的守护外,每个人都非常渴望朋友的关怀,如今,医疗保障制度正成为关怀国民健康不可或缺的朋友。截至2009年底,全国参加新农合农民达到8.33亿,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超过4亿,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已从制度上覆盖城乡全体居民,保障水平正在稳步提升。
先行一步的城镇职工医保
江苏省镇江市自199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保改革,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新制度,实行医疗费用的分担机制和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按照门急诊均次费用和平均住院床日费用标准,对医疗机构采取了“定额结算”办法,有效遏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职工的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账户基金的共济作用,2009年,镇江市探索医保个人账户向家庭账户过渡,参保人员可以用个人二级账户(上年度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的资金为自己或家人缴纳保费、支付医疗费用、抵冲个人支付或参加健康维护等。
镇江的这一做法很快在江苏其他城市推广,无锡规定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不仅可以用于支付在门诊和药店发生的所有国药准字号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而且还可以用于支付住院所发生的个人自理部分费用。
湖南省为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带来的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从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向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延伸,从城镇就业人员向非从业人员延伸。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吕兴元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湖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近1800万人,年均扩面18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6%。
在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同时,各地根据自身条件,不断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励阳表示,今年江苏职工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所谓“规定范围内”,是指一个参保人员使用的药品、器材、服务项目等,都是医保目录内的即可报销,如职工医保参保人丁先生住院花了1万元,有8000元的药品、器材、服务项目属于医保目录内的,报销不能少于6400元。
看病能报销,一度是城镇职工令人羡慕的保障。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日益成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相继展开,拉开了中国特色全民医疗保障网建设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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