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热点问题解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购买健康医疗险产品,一定要注意自身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提前规划,提早购买,以便能及时的给自己带来保障。以下是《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热点问题解答。

  三是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保障功能相同,或者类似的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

  四是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也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以避免投保人受医疗机构场所或者医护人员的不正当影响,而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

  五是规定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网络应当符合方便被保险人、合理管理医疗成本的原则。

  六是规定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的,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七是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费用补偿型个人医疗保险产品实行100%回访。《办法》规定,保险公司销售费用补偿型个人医疗保险产品,应当在犹豫期内对投保人进行回访。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被误导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告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