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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升温 寿险公司赶上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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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职工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并将于12月1日启动实施。

  上海职工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并将于12月1日启动实施。保险界人士称,此项改革将形成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刺激商业医疗保险的市场需求,是寿险公司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根据实施方案,上海将建立起覆盖全市各类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医疗费用合理分担、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新机制。与改革前的职工医疗吃“大锅饭”相比,新的制度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用。我国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保基本、广覆盖”,医疗费用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额的部分还得个人支付。根据上海实施的方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若用完后,将视不同情况由个人承担部分,另一部分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支付;而2001年后新参加工作的个人将全部支付账户以外的门急诊费用。

  显然,改革后个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看病靠政府、报销找单位”。对于不少重大疾病,单纯依靠社会医疗保险是难以保障的,亟须通过商业医疗保险作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已在上海悄然热起来,今年10月,上海各大保险公司含有附加医疗险的保单的销售额同比上升10%;中宏人寿最近5个月的医疗附加险销售以每月35%的态势上升。一些保险公司已看准医保改革的机遇,及时推出更适合市场需求的商业医疗险。例如:中宏人寿和金盛人寿推出附加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泰康人寿推出包含“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险,允许投保人在投保3年后发现疾病,仍可不加任何费用续保。

  商业医疗保险尽管出现升温迹象,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远未成熟,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的品种仍过于单一。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医疗保险大多属附加险,而且又主要是附加重大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补贴保险等。一些有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市民抱怨,附加医疗保险在投保、赔付等方面存在种种限制,如大部分险种仅赔付住院及手术费用,而不包括门诊医疗费用;有的险种范围较狭窄,仅限于几种重大疾病。换言之,商业医疗保险的现有品种还难以与医保改革后职工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特别是门急诊医疗保险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市场“空白”待填补。

  保险公司则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市场的发达有待其他条件的成熟。现阶段开发新险种不仅有商业风险,而且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投保人若把门急诊医疗保险当作过去的公费医疗保险,那么,保险公司是难以承担的。近年,有保险公司推出医疗保险,结果面对一大堆医疗费账单只能被迫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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