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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职工也可享有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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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岛城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申领政策正式运行,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时享受生育补助金。

  青岛城男职工也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了。4月3日,记者获悉,日前,岛城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申领政策正式运行,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可以在妻子生育时享受生育补助金。“我老婆没有正式工作,她生了孩子,我还能领到1200元的生育补助金,政府为企业职工想的太周到了!”3日,刚刚领到补贴的张先生激动地说。据了解,生育补助金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无工作单位、又符合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规定,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方生育时男职工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女方生育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二是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是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享受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生育医疗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根据本市生育医疗费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的规定,比如像张先生这样妻子生育属于剖宫产,而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是2400元,张先生就可以拿到1200元。另外根据生育时顺产、剖宫产、剖宫产且存在并发症等不同情况,男职工可以享受不同的生育补助金。

  据介绍,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进一步扩大了青岛市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平等公正地保障了每个家庭在生育期间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助和医疗保健。岛城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职工(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月1日-15日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在青岛市劳动保险办生育福利处(福州路9号413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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