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疾病等待期:统一设定为90天(续保不受此限制)
二、免赔额:
A、意外类险种免赔额为50元
B、疾病类险种按就诊医院等级设定免赔额:一级以下(含一级)公立医院免赔额为150元,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免赔额为100元。
三、赔付比例
A、意外类险种赔付比例为80%
B、疾病类险种按分级给付比例:
人民币1,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50%
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60%
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70%
人民币30,000元以上部分80%
理赔所需提供的材料:
1、保险凭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学生提供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本复印件)
3、学生本人或家长在桂林市办理的银行卡/存折(工、农、建、交、农村合作信用社)复印件,并在复印件在留下学生本人或家长联系电话以备通知查收。
意外门诊:1、门诊发票;2、门诊病历;3、如有照X光及CT,需提供结果报告单;
4、如意外涉及交通事故,须报交警且需交警事故证明。按条款比例报销。
意外及疾病住院:1、住院发票;2、出院证(疾病诊断书);3、出院小结;4、费用总清单;5、如意外涉及交通事故,须报交警且需交警事故证明。按条款比例报销;6、如果在城镇居民(新农合)已经办理过理赔的,需提供城镇居民(新农合)理赔结算单(原件)、住院发票复印件需要城镇居民(新农合)加盖公章。出院证(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用药总清单这三样材料需要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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