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改变伤残给付标准
据了解,使用中的《比例表》一共规定了7个等级34项,如该表中对一目永久性失明、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等的情况认定为4级伤残,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为保额的30%。而像器官摘除、皮肤烧伤等在《比例表》中均找不到相应匹配的项目,甚至连骨折后造成部分活动功能受限致残的都不在《比例表》之列,在现实中经常引发理赔纠纷。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朝阳法院向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引导保险公司正确解释现行的《比例表》,同时起草制订新的《比例表》或对现行的《比例表》进行大幅修订。而报道还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在2008年就在保监会的指导下,启动了对保险业现行的《比例表》标准的修订工作。
日前,保监会对媒体做出回应,新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在推进中,并将于近期发布。保监会相关人士还透露,新标准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覆盖门类、等级和条目进行了扩容,残情条目将在原先7级34项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同时,新标准引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相关标准和编码系统,残情描述和等级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保险行业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对新标准进行不断完善,使得伤残给付标准能够更好地符合实际。
至于实行新标准实行后意外险是否会涨价,一资深保险人士向记者表示,意外险保费收入在保险公司总保费里面占据的比例很小,而且意外险在新渠道的带动下价格已经越来越便宜,新标准的实行只会给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保险公司即使涨价估计幅度也不会太大,消费者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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