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告知以往病史能否获理赔?
【事件】一年前,小杨到医院检查身体时,检查出有高血压,医生建议他做进一步检查,但小杨不以为意,也没有再检查。
不久后,小杨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但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未向代理人表明自己有高血压的就诊记录。后来,小杨因为高血压昏倒而住院,却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事件解读】据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称,在投保健康险时一定要诚实地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不能忽略一些小毛小病,即使是很久以前的疾病也应当汇报。因为许多疾病相互间有关联,保险公司可以认为保险范围内发生的疾病是由原来不被注意、未被申报的小毛小病引起的,而不予理赔。
在《保险法》中,由于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应该了解的情况的话,保险公司有权利不予理赔。如上述的例子,小杨没能得到理赔也无法追究保险公司的责任。
二、患先天性疾病是否能理赔?
【事件】小李读初中的时候,父母为其投保了一份寿险附加住院医疗险。最近小李在跑步时突然晕倒,到医院详细检查后发现自己得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必须住院治疗。但是保险公司以“没有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甚至还退还所缴保费并拒保。小李的父母和保险公司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事件解读】先天性疾病的理赔问题大致可分为两种:一是保户在投保前,并不知道自己患有先天性疾病,因此在投保时也不可能告知,但投保后却因先天性疾病住院,其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理赔;另一种情况是被保险人的医疗与死亡原因是否由先天性疾病引起。
专业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如果不理赔先天性疾病,必须在健康保险合同条款上,将不承保的先天性疾病的具体名称列明,这样才能避免理赔问题的发生。
上述案例中的保险公司必须证明在订立合同前,曾经有就诊记录或发病事实,否则保险公司必须理赔,消费者可以据理力争。
三、用民间疗法为什么拿不到理赔金?
【事件】刘某为自己买了一份健康险,某次刘某与朋友去登山旅游时,不慎摔倒,导致手腕骨折,刘某没有到医院去诊疗,而是去了一家私营的按摩店进行推拿治疗。刘某的意外受伤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事件解读】上述事件中,刘某是在一家私人的按摩店进行推拿,因为民间的非正规医疗场所不具有合格的医疗执照,因此无法取得法定医疗收据,所以保险公司可以不予理赔。
所以说如果像上述事件中发生了意外,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最好能事先通过热线咨询相关的定点医院有哪些,或问问自己准备前往就医医院的资质是否符合条款,这样才不会导致得不到理赔的结果。
四、没有真正动刀,可以申请理赔手术医疗费用吗?
【事件】吴女士3年前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某日用餐后,感觉腹部闷痛不适,她立即到医院检查,结果是胆结石,医生建议将结石取出,并用了超音波碎石器,在此过程中不需要做开刀手术。但是吴女士担心这样是否可以领取保险理赔金。
【事件解读】在保险契约中,对“手术”认定,因涉及医学专业并没有另作定义。像吴女士的情况,引发的合同双方对“手术项目给付”有争议,保险公司对因手术产生的住院费、药费、手术费用等,可由双方协议。但由于这种理赔项目都有上限限制,总金额也不会太高,因此,保险公司原则上都不会不理赔,不会太难为被保险人。
五、买了两份医疗险为何只能领到一份保险金?
【事件】周小姐念大学时,母亲给她买了份A公司的寿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其中医疗险每次最高限额2000元,根据实际损失赔付。后周小姐又选择了另一份住院医疗保险,保障额度为5000元,同样根据实际损失赔付。最近,周小姐生病住院,一共花费1800元,在A公司处得到了顺利理赔,但B公司却以“重复保险”为由,拒绝理赔。周小姐不明白为什么买了两份住院医疗保险,却只能得到一份赔付呢?
【事件解读】医疗费用类保险的目的是未为了弥补伤害,如果想要靠多份保险而获得多倍保险赔付,超过实际损失金额是不可能的。在实际理赔中,通常会先要扣除社会保险的金额,对余下部分进行理赔。为避免重复理赔,受益人在申请时必须提供收据正本,而非复印件。周小姐在B公司无法理赔,就是因为无法出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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