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保中心发出通知,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据悉,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另外,贵阳市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支付了产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据悉,生育津贴需参保职工所在单位的社保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