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医保办理条件
1、户籍要求:广州市城镇户籍,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的城镇户籍,本市农场、蓝印户口。
2、年龄要求:小于18周岁(指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前)
3、其他要求: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含入托儿童,非“在校学生”。(在校学生指:具有本市各类中小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或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校学生。)
二、中小学生办理医保条件
1、户籍要求:无
2、年龄要求:无
3、其他要求:具有本市各类中小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或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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