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福德健康保险修改公司章程
保监发改〔2010〕162号
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瑞健保发〔2010〕4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对章程进行的以下修改:
一、第十一条修改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2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机构来源:瑞福德保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