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早知道这样,我还买保险干吗?”江苏省沭阳县农民青铁强去年底倒车误撞老父,保险公司只同意赔付交强险一项的钱,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拒赔,双方闹上了法庭,还是没获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车险合同范本,机动车商业保险基本条款第5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简单解读,就是开车的驾驶员撞死自己的亲人,将不能获得理赔。这让很多像青铁强一样遭遇的家庭陷入苦恼和悲哀……
撞伤父亲,保险公司拒赔
坐进驾驶室,打着车,青铁强扫了一眼后视镜,没人,挂挡倒车。哪知小货车刚一起动,车后一声惨叫,“坏了,撞人了!”他停下车撒腿就向车后跑,看见老父亲躺在血泊里。
这事儿发生在2013年12月20日。
“我是搞苗木种植的,当时想着再卖一车苗就等着过年了,谁想到刚一挪车,就把父亲给撞了。当时情况很紧急,迟了父亲的命就没了。我叫了救护车赶紧把父亲往附近的盐城医院送……”
救护车里,青铁强报了警。24小时内,他又通知保险公司出险。老人被抢救过来,经诊断,7根肋骨断裂,内脏出血,连接膀胱的输尿管断了。接下来在医院住了21天,医药治疗费花了将近10万元。钱都是青铁强找亲朋好友借的,他指望着自己买过的汽车保险能解燃眉之急,谁知保险公司一盆冷水泼过来: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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