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办召开个体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政策培训会议。区劳动保障局汝学雷副局长,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医保办金小兰主任详细解读了市政府有关个体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文件。杭州市将于2012年2月1日起开展以个体身份参加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健康体检工作。2011年11月1日——2012年2月28日为承检医院和承检时间的预约时间。各街道(镇)要切实做好健康体检工作宣传发动及体检通知、承检医院选择确认工作,宣传工作一定要入楼到户,使体检工作家喻户晓。为了更好地方便群众,参保人员不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往市医保局、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服务窗口、区医保办、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进行预约登记,也可以到社区劳动保障室进行预约登记。
汝学雷副局长在会上强调,此次体检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举措。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齐心协力,相互配合,把体检工作落到实处。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