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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医疗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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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双方单位证明,即办理单位出示证明跟随干部的配偶的另一方单位的性质(是否财政核拨),并加上本单位的意见,是否同意该同志的家属办理半缴费医疗。若一方在部队工作,需提供军官证原件。

  1、新生婴儿必须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出生证、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户口本、一张小一寸彩色近照电子版及双方单位证明。非独生子女需出示父母双方独生子女证,第二胎需提供绝育证或父母双方单位计划生育证明。

  2、凡随干部、职工调动的家属须凭调入的干部调动介绍信、原单位的医保卡或医疗证注销证明、户口本、独生子女证,一张小一寸彩色近照电子版及父母双方单位证明,自干部调动之日起,由单位办证人员在一个月内与干部一起办理家属统筹医疗证。

  3、办理转业干部家属医疗证在一个月内凭部队介绍信,本年度部队家属包干医疗证或包干医疗证注销证明,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单位证明和一张小一寸彩色近照电子版。

  4、凡符合条件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父母、配偶,到年龄后可凭供养干部(职工)本人报告和单位介绍信、参加者所在街道证明、社保部门证明和同年上、下半年医疗诊病发票一张、户口本、小一寸彩色近照电子版,父母参加必须附其他子女所在单位无报销医疗费证明或待业证。

  夫妻双方单位证明,即办理单位出示证明跟随干部的配偶的另一方单位的性质(是否财政核拨),并加上本单位的意见,是否同意该同志的家属办理半缴费医疗。若一方在部队工作,需提供军官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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