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根据我国医保改革政策的相关规定,公费医保证医疗点是具有选择性的,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居住环境的便利性选择医疗点,但是医疗点不能随意变动,这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另外,还要带齐所需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对象及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序号符合改点的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相应资料基本资料
1离休干部
本人公费医疗证
2因病情需要入住非本人选定医疗定点医院者该医院《入院通知书》
3因病情需要转医疗点原定点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
4因工作调动者调入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5年满14周岁的子女,从原定点的儿童医院改到其他公医挂钩综合医院的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原在职转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7住址变动已迁户口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未迁户口者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
2.租房合同复印件
3.物业公司管理处证明
二、办理程序:
温馨提示:医疗业务无需到梅东路的市医保中心,只要就近到各区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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