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保局获悉,参加2014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为9月1日至12月31日,曾经“断保”的人,12月31日前缴费仍可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
近日,有多名读者向本报咨询,前几年自己曾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缴费,他们询问,如果今年年底缴纳医保费用,明年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待遇。
自治区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只要城乡居民在今年12月31日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在2014年即可享受待遇。2014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档次缴费标准为,一档个人缴费5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各类特殊人群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根据自治区社保局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为456.9万人。今年的缴费期开始后,截至12月2日,全区缴费人数为345.3万人。每年12月份都是医保缴费高峰期,希望参保者尽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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