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交社保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可索赔?
律师:
我妻子于2006年12月进入工厂上班,2007年12月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对方没有帮她买社保。上个月27日,我妻子患病动手术,住院花了近10万元。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给付医疗费?
小于: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第七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权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购买社会保险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单位有责任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如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责任不超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能享受的待遇。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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