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本人购人寿意外险,其中包含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2万)、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保额50)。08年11月出车祸,肇事方(司机)负全责,今年的三月份才结案。当时负责我单子的人寿工作人员承诺,法院案子结后就给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却又说的找不到肇事方(司机)购买保险的公司,所以不赔付任何费用。求相关信息,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网友:maomaoshis(郑州)
专家解答:
郑州新华人寿栗丽枝
人们办保险时,最担心的其实就是理赔,总想找一家大公司。有听说过的公司,才觉得放心。其实找一个专业的业务员比什么都重要。我觉得保险公司说找不到肇事方(司机)购买保险的公司,那更是无稽之谈,为给自己公司不理陪找个理由和借口罢了。那是他们当年的理赔额度达到了。再理赔的话:1.他们没有权限。2.影响他们年底的奖金。建议拿起法律武器。
郑州平安人寿朱向丹
肇事者已经赔过你了吗?这样的话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像身故保障与重大疾病保障,这两种理赔是赔保额的,所有的保险可以累加一起赔付!
而您所投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属于补偿性的,也就是说所有获得的理赔款不可能大于您的合理支出的医疗费!肇事者赔过剩余的部分保险公司还是要赔的,如果肇事者已经赔完的话,保险公司就不理赔了!
柳州平安人寿胡俊
除非是因为你已经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例如肇事者的赔付或其他保险机构的赔付),否则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无理由拒赔的。
另外说明一点,保险公司不存在每年的理赔限额问题,而且理赔和代理人的收入是不挂钩的,代理人的工作就是找到购买保险的人并给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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