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的儿子今年5月出生,现在4个多月大。最近,因小孩要到医院做个小手术,陈先生才想起还没给儿子办医保。昨日,陈先生匆忙赶到福州市医保中心,给小孩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但陈先生担心,儿子本周就要手术了,现在才办参保手续,小孩子能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
【政策点击】新生儿医保这样申办
《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新生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福州市四个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新生儿(一周岁内),可由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
填写参保登记表,并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盖章后,携带小孩户口簿原件以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并领取医保卡(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可不提供相片,但在其满2周岁时,应补交相片并更换医保卡,换卡的费用由个人支付)。福州市医保中心地点: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
如果孩子的户籍为外地或在四个城区外,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政策解读】出生三月内办医保最好
福州市医保中心副主任黄宏坚解释说,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考虑到新生儿刚出生不久,可能还没有起名字,而且母婴需要照顾,家人没有时间立即办理参保手续等因素。
新生儿在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只针对一周岁内的孩子。小孩满一周岁后,和普通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一同对待。按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在每年的10月8日至11月30日的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申报缴费的次年1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因此,黄宏坚建议新晋的爸爸妈妈们,尽量在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抽出时间到医保中心替小孩办理医保参保手续,这样小孩才能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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