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哈市市区内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非从业居民(以下简称“成人居民”);出生28天以后的婴幼儿、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成人居民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5元。
成人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后,两个缴费年限内不得变更。
(二)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学生儿童参保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月核定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
(三)低保家庭及重度残疾居民(含学生儿童)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纳65元。
三、居民到哪里办理参保和个人缴费档次变更手续?
(一)成人居民、散居学生儿童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和缴费档次变更手续。
申请个人缴费档次变更,应在待遇期结束前办理相关手续。两个缴费档次变更不中断缴费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二)在校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三)应届大学生毕业后,正式就业前的二年待业期内仍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按原缴费标准到居住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续保手续。
四、居民办理参保时需携带哪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居民、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还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大学生毕业后在两年待业期内参保,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参保居民如何缴费?
(一)成人居民及散居学生儿童新参保缴费时,持经办社区出具的《哈尔滨市参保居民信息核对和缴费通知单》到哈尔滨银行建立个人医保划款存折、办理签约手续,将当期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
(二)参保居民续保缴费时,须在本人医疗保险待遇期结束前将下一年度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本人医保划款存折内,待划转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存医疗保险费的,导致医疗保险费划缴不成功,视为参保居民自动弃保,将终止其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校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负责收取医疗保险费。
六、居民参保缴费后何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自参保缴费三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成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为12个月,自医疗保险待遇启动月开始计算;学生儿童医疗待遇期统一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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