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新农合可报销90%;超九成乡镇卫生院可提供中医药服务,并引导使用中药饮片;名老中医将有更大的发挥平台,鼓励其在基层开诊所和带徒。8月27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卫生局获悉,到2015年底,德州市将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届时将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
超半数基层医疗机构都将提供中医服务
按照目标,到2015年底,德州市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都将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无论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配备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按照规定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乡村医生等,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同时,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体现中医药特点,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中药饮片,提高使用量。
中医报销比例还将逐步提高
为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德州市还将把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比使用其他治疗的提高10%以上,对住院病人采取针灸治疗的报销90%。在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对全部使用中医药治疗的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参保人员,其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至少提高5%。
运用中医为群众传递健康知识
众所周知,中医在“治未病”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群众对于中医养生保健也情有独钟。为此,德州市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未来三年内,德州市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比例应占40%。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
同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探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老中医有了施展绝活儿的平台
作为传统国粹,中医事业需要薪火传承,为此,德州市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作用,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同时,总结师承教育和院校教育相结合的经验,建立适合基层的中医师承制度,鼓励老中医师带徒。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连锁经营的中医坐堂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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