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异地的农村户口医疗保险是否可以转回家乡?
答:从2010年7月1日起,国内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日前出台,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
问:哪种情况下转移?
答:跨省就业时可转移
该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可以跟随转移。
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问:如何实现跨省转移?
答:身份证号为识别码
为保证转移接续信息顺畅简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身份证,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目前中国医疗保险覆盖面很广,但很多流动人口工作地改变后医保不能转移接续。
新政策出台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还将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这项政策也将推动中国医疗体制改革,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
现状:异地就医需回参保地报销
现行的异地就医主要是指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医保参保者在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所发生的就医行为。
简单来说,通常是因为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但效果不明显的病人,需要转外地就医;以及一部分人员在本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因为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通常,参保人需在参保地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其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可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报销。举例来说,山西参保者张先生患有一种当地医疗机构无法治愈的“怪病”,只有北京的医院有治疗能力,张先生向当地医保部门申请到北京的医院就医并获批后,才能到北京治病,并获得回山西报销医疗费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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