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区人社局发布消息称,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392元(3783元/月)执行。
按此计算,城镇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22696元,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4539.20元,职工本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121.04元至1815.68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3783元,个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75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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