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财政局共同启动搁置十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该项补助由用人单位统一缴费,参保人既可以享受每人每年300元的门诊补充费用,还可以在遇有大病时年度内再报销35万元医药费。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7月3日,晋城市公费医疗统筹基金管理中心支付了首笔“公务员医疗补助”。受益者是我市某行政单位的一名退休干部,因为身患消化道癌症,多次住院治疗,有171097元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80000元的封顶线之后,在公务员医疗补助又报销了81987元,使政策内报销比例达94%,极大程度上缓解了他患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这位老干部的家属深有感触地说,应该感谢这么“给力”的政策,如果没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自己来承担这么巨额的医药费,恐怕后续的治疗都会成为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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