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紧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大学生纳入医保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广西按照国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紧推进5项医药卫生体制重点改革工作。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组织各市制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截至6月底,自治区大学生参保人数已达4.46万人;有序开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将2.19万未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全自治区8.23万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9.57万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提高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平均自付率降至27.79%,比上年下降近5个百分点;出台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意见的通知》,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开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广西品种推荐工作,推荐出5种独家生产的药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研究提出了防城港市等6个地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恢复重建方案。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方面,将全自治区99个县级医院、27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7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批精神病院纳入了3年建设规划。截至7月初,国家已下达自治区三批扩大内需卫生项目投资计划,包括县级医院46个、中心乡镇卫生院16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个、地级市以上重点中医院4个。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自治区实施了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和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并拟订了《2009年医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面,自治区根据国家要求,全面部署并组织开展药品成本、市场价格及中标价格等相关调查工作。目前已对2009年度集中招标药品中标品种的采购零售价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在“广西医药卫生价格管理网”上公布和公示药品价格;此外,自治区还继续贯彻落实单病限价政策,强化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检测。
据悉,目前广西已对下阶段的医改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并努力加快推进。
福州大学生2013年起有大病保险最高补助25万元
2013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将在大学生中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行期一年。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因患大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在榕高校大学生均为保障对象。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在榕高校大学生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统计部门上一年度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实行分段补助:5万元(含)以内的,支付比例为60%;5万~15万元(含)的,支付70%;15万~25万元(含25万元,仅限患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支付80%。大病险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
天津大学生看病报销有标准
近日,张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天津市大学生看病报销是否有具体的政策。据张女士介绍,她弟弟是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学生,生病后去三甲医院门诊看病花费1000多元,她想询问一下,大学生上的什么险种,在校期间就医是否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具体规定是什么。
记者致电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到,天津市大学生普遍都上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报销问题在《津政办发[2011]96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发生的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50%。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300元,二级医院调整为400元,三级医院仍为500元。”工作人员解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类只能在社区类医院(一级医院)就医后才能够报销,张女士的弟弟是去的三级医院进行就诊依照规定不能报销。
在此提醒天津市在校大学生,就诊需要报销时请注意接诊医院是否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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