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关人员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广州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延缴养老保险期间,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保。
据悉,《通知》不仅给在穗打工多年却仍未满足退休待遇条件的外来户籍人员打开了享受退休医保的大门;也让广州户籍的老年居民省下一笔“医保过渡金”。
外地人可享广州退休医保
根据《通知》规定,符合广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延缴费规定的人员,在延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可以个人身份按有关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延缴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停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该新政对于外地户籍人员有何意义?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外来户籍人员参加广州市基本医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的其中一个:要么具有广州的劳动关系,是在职人员;要么具有广州市的退休待遇。因此,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即使在广州工作了许多年,但由于其养老保险年限没有达到退休标准,最后不仅不能在广州领取退休金,也不能享受广州的医保待遇。
该《通知》下发后,缴费满10年的外来户籍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区通过延缴养老保险的方式达到退休条件。“外来户籍人员,在延缴养老保险期间,也可以通过个人参加基本医保的方式达到退休医保待遇了,相当于向他们打开了退休医保的大门。”
本地人可省“医保过渡金”
此外,广州本地户籍的居民也可享受新政的“利好”。“对于本地老年居民来说,最大的利好就是省钱。”该负责人介绍,因为缴纳医保过渡金,是按照社平工资7.5%的比例缴纳的,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是按照社平工资的4%来缴纳的。按照广州市目前4789元的社平工资,每个月就相当于省下了167.6元的医保费。对于收入不多的老年居民来说,几乎省下了近半的过渡金。
该负责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Z先生为例,Z先生今年年满60岁,而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3年。按照国家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Z先生还要延缴两年才能领取养老金,而其基本医疗保险也只缴了8年,因此也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新政实施后,Z先生可以在延缴养老保险的同时,继续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保,不仅可以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而且等到他满足领取养老保险条件,同时基本医保缴费也满10年(现在的最低年限)之后,直接就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